【案件公开】荆门市检察机关依法对秦少华(正县级)提起公诉

01-04 16:55  

近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荆门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秦少华(正县级)提起公诉。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