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八旬老人怀疑老伴出轨 欲下农药毒死老伴未遂获刑

01-11 10:37   云上荆门  

人人都说,年轻的夫妻老来的伴儿,老夫老妻相互照顾、相互扶持常常是人们口口相传的佳话。但近日,湖北钟祥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和老俩口儿有关的案件,却让人咋舌。

今年80多岁的陈某在1994年续弦娶了妻子陶某,十几年来夫妻二人感情一向不错。但到了2012年,两人关系出现了裂痕,经常吵架。陈某说话语气重,甚至还经常辱骂陶某,这让陶某心里十分委屈。2016年12月,无法忍受语言暴力的陶某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她搬离了陈某家,与自己的子女生活到了一起。

陶某的离开让陈某怀恨在心,他怀疑陶某有了外遇,于是在陶某离开后,陈某几乎每天晚上都想尽办法到陶某子女家去闹。要不是用木棍把他们家大门反锁,就是用电灯照得他们没法休息。

2017年6月,陈某更是变本加厉,想要下药毒死陶某。一天下午,他拿走儿子家里的一瓶农药,来到陶某家中。他看见陶某正在菜园忙活,家里门没锁,就直接走进去,将农药倒入陶某食用的饮料、米茶和水饺中,又将剩余的农药倒入厨房的酱油瓶里,随后离开。

晚上陶某回到家,她有点口渴便喝了一点饮料,喝完后顿时觉得难受,呕吐了二十几分钟。她以为是饮料不干净,于是喝了点米茶,结果更难受,又接着吐。这时,她发觉不对劲儿,休息了一会儿后,将饮料拿给邻居和村政法主任查看,两人都闻出了食物中的农药味儿,遂报了警。

经查,陈某将具有杀虫功用的氯氰菊酯投放入陶某的食物中,导致陶某食用后中毒。经湖北荆门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陶某家中的饮料、米茶、酱油以及陶某的呕吐物中均检验出氯氰菊酯成分。

2017年12月,湖北钟祥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陈某提起公诉,12月18日湖北钟祥市人民法院支持该院指控,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陶某经济损失3199.56元。

检察官释法,故意杀人这么恶劣的罪行,为什么只判了三年?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陈某故意杀人未遂,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情节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陈某在作案时,已年满80周岁,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来源: 正义网 中国经济网[微博]

责编:张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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