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立法!习近平和党外人士座谈纵论修宪意义

01-23 07:58   云上荆门  

央视网消息:2017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宪法修改听取意见和建议。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其中关于宪法重要作用的论述,凝聚共识,深入人心。

讲民主:协商于决策之前

中共中央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重视在重要会议召开之前、重要文件颁发之前、重大决策决定之前,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和建议。

习近平在座谈会上认真听取大家发言,他表示,大家各抒己见,很多建议都非常中肯,将认真研究吸纳。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谈宪法重要作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宪法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我国宪法是一部好宪法。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是人民的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根本法律和制度保证。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中国人民在正确的法治道路上大步迈进。

谈修改宪法意义

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共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修改宪法,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立法活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古往今来,成功的执政者,无不视立法为治国之要务。放眼世界,立法应如何回应时代命题,引领国家发展?实践证明,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必须与时俱进。

谈宪法修改要求原则

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提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宪法修改,既要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要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

必须在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修宪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宪法修改要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他指出,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社会发展的步伐行进到哪里,立法就要跟进到哪里。立法为民,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更多获得感。法治向前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谈宪法实施和法治

希望大家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尊崇并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动广大成员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希望大家善用法治思维想问题、作判断、出措施,以法治凝聚共识、规范发展、化解矛盾、保障和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宪法法律权威得到有效维护,才能保障国家根本制度的长期稳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结语

2018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擘画壮阔蓝图,实现宏伟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日可待!

来源:央视网

责编:刘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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