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我市2017年生态荆门建设工作综述

01-26 18:07  

生态建设,民心所向,民生所系。

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我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安排,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荆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年来,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17年度,我市空气质量三项主要考核指标实现“一升两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7.5%,较上年上升5.1个百分点;PM10浓度均值为84μg/m3,较上年同比下降15.2%;PM2.5浓度均值为50μg/m3,较上年同比下降13.8%。

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漳河水库水质始终整体保持一类,竹皮河水质已提前达标,天门河水质已从劣五类连续四个月稳定在四类,长湖水质从劣五类稳定在三、四类之间。

生态荆门建设稳步推进,生态治理“十大工程”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和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部按计划整改并销号,京山县成功创建为全省首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卓有成效,65个建制村生态环境治理全部完成,禁养区内404家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客店模式”在全域推广,158个村建成“客店模式”1431处。

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整改

去年,我市以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反馈意见为重点,层层督办,件件落实。

中央环保督察组离开荆门,我市坚持专班不变、人心不散,继续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市期间发现和交办的问题的督办,反复跟踪推进。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依纪提请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半年时间里,中央督办、省交办和我市自查的“8+47+206+106”个突出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后,围绕着涉及我市的39个突出环境问题,我市迅速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严格按照“五严五不放过”的要求强力推进整改。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和市环保局紧密配合,对39个问题实行项目管理,全面跟进,盯防到位,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查清原因,厘清责任,从严追责。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到荆门需整改的问题中,30个问题已经按时间要求完成整改并销号,其余正按计划推进。

市环保部门还全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组织专人对前期中央督办、省交办和市自查的所有突出环境问题以及省转办62件信访件、市级受理122件群众投诉件认真开展“回头看”。同时,重点抓好已整改完成的30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后督察,反复督办检查,严防死灰复燃。

正在整治中的竹皮河

竹皮河彭墩桥段原河堤

竹皮河彭墩桥段河堤修整中

竹皮河彭墩桥段北岸原貌

正在建设中的竹皮河彭墩桥段北岸

生态环境治理强力推进

为了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我市强力推进“三大工程”,全面治理生态环境。

强力推进“净水工程”。推进天门河全流域治理,市、县两级分别成立治理专班,按照“三个一律”要求深入实施“八大治理工程”。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督办会,市综合整治指挥部一周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目前,禁养区内230家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182个排污口全部封堵,沿线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278个村组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推进竹皮河治理达标,11个PPP治理项目深入开展,海慧汇合口至夏家湾污水处理厂段安装截污干管5590米,杨树港河已完成河道清淤,竹皮河彭墩段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86%的工程量,沿线8家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推进长湖流域治理,成立长湖拆违工作指挥部,拆除全部102处6.7万亩养殖围网,投资1.1亿元新建1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长湖流域全覆盖。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深入开展漳河水库国家良好湖泊试点项目建设,拆除75处筑坝拦汊,强化58处水库水质监测监管。

强力推进“蓝天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批示并现场调研督办。各地各部门继续按照“抑尘、压煤、控车、禁烧、提标、增绿”等措施,合力推进“十项治理攻坚任务”。狠抓道路和工地扬尘管控,增加3条高速公路路口洒水频次,制订《中心城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方案》,对大型建筑项目安装喷淋降尘设施;狠抓燃煤锅炉淘汰,全市215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按计划关停或改造;狠抓超低排放改造,华能热电和国电长源各2台机组均按计划完成改造;狠抓油气回收治理,对全市448座加油站开展专项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30余份;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用足限产停产、人工增雨、禁鞭等手段,成功应对3起重污染天气;狠抓黄标车淘汰,出台黄标车淘汰补贴办法和“黄改绿”工作实施方案,提前一个月完成省下达的11116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狠抓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和“五手抓”机制逐渐完善,夏秋秋收期间, PM10、PM2.5和火点黑斑数同比均大幅下降,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历史最好成效。

强力推进“绿地工程”。编制《荆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优化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启动详查工作。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将“中国农谷”土壤环境优先保护示范区纳入土壤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狠抓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建设,钟祥局部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和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修复与治理项目建设正在稳步开展。

执法监管防控环境风险

加强环境风险隐患防控。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对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抽查实现了“全覆盖”。对全市45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71台(套)在线监控设施,联网率达100%,数据传输率达99.58%,传输有效率达75.48%。推进全市辐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扎实开展全市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对全市辐射风险进行预测评估,确保全市放射源安全。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开展工业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物联网申报登记与审核管理和信息发布,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率达到100%。加强环境信访平台建设,及时妥善处理环境信访纠纷和环境突发事件,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834件,接听12369热线6817人次,处理率、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

从严把好项目建设准入关口。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在开发区、工业园区优化产业布局、控制产业规模以及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作用,从空间管制、总量管控、环境准入等方面,做好产业园区及入园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大园区、矿产开发等重点行业规划环评督办力度。加大环评、“三同时”联合执法力度,对全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274个项目被清理并全部完成整改,严格把关并完成项目审批343个。

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对环保违法行为“零容忍”。围绕“一园二水四行业”“双护双促”活动在全市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5个县(市、区)开展“驻点执法”,严惩违法企业及责任人,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方面动真碰硬。建立了环保、公安联动执法长效机制,实行“零点行动”常态化,先后开展了5次联合执法行动。去年,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立案处罚148起,罚款135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0%、35%。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件;查封扣押30件;限产、停产5件;移送司法17件,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一年来,环保执法监管为我市环境质量的改善筑起了一道“防火墙”。

生态荆门建设高位推进

围绕生态立市战略,我市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市的各项创建工作。

强化顶层设计,印发《荆门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荆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出台《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围绕“‘一带两屏四网六廊’生态安全格局”构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编制《荆门市生态功能安全区规划》,划定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实行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已创建国家生态镇2个,省级生态镇24个,市级生态镇1个,省、市级生态村524个,京山创建为全省首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去年,我市再次加大创建力度,申报6个省级生态镇、149个省级生态村。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也在稳步推进,实施创模任务149个、工程25个,27项创模指标有19项达标。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聘请深圳建科院编制荆门市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启动荆门市城市“双修”试点。积极探索建立林权、水权、排污权、碳排放和节能量交易机制,加快排污许可制实施步伐,火电造纸行业和涉水涉气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圆满完成。完善依法治理机制,推动出台《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荆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荆门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党政工作职责》和《荆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建立了党政同责、离任查责、终身追责制度。

郑浏桥河旧貌换新颜

我市开展天门河(荆门段)治理取得成效,沿岸环境得到改善,水质明显变好。图为天门河支流郑浏桥河段整治前后的变化。

郑浏桥河陆赛段旧貌

整治中的郑浏桥河陆赛段

整治后的郑浏桥河陆赛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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