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性侵少女案”11人获刑 出狱母亲:女儿你在哪

02-01 10:50   云上荆门  

因为当年已经审判有罪的当事人不断地喊冤和申诉,黑龙江一起10年前“令人发指的案件”近日再次进入公众视线。

2006年春天,汤母抱着小儿子与女儿汤兰兰合影。当日是汤兰兰的叔叔汤纪彬的婚礼,两年后,汤兰兰举报汤纪彬对其强奸。 受访当事人供图

2008年,上初一的女孩汤兰兰的一封手写举报信,让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10个涉案家庭为此一直申诉,近日,此案的申诉代理律师及两位当事人受到最高检的约见。昨天,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了刑满释放的汤兰兰母亲,丈夫尚在服刑的姑姑和申诉代理律师。汤母万秀玲认为当年是别人教唆孩子制造了这起案件;代理律师觉得此案疑点颇多,申诉应该会有转机。

案件回放

“性侵案”判决后 上诉申诉从未停止

2008年10月3日,正在读初一的14岁女孩汤兰兰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控诉其不满7岁时即被父亲强奸,其后,又遭爷爷、叔叔、姑父、姨夫、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或轮奸长达七年之久。其奶奶、母亲知情后,非但没有阻止,反而为施暴者提供帮助或直接从中营利。

公安机关立案后,这个仅有六十多户人家的村庄先后有十余人被抓捕。

事发时,汤兰兰的父母、爷爷奶奶等8名亲属被警方带走,家中仅剩4岁的小弟弟。被拘45天后,爷爷在看守所内死亡,尸检鉴定书中的案情摘要载明,他大量吐血,送医抢救无效。随后,奶奶被取保候审,而小叔汤纪(继)彬和表哥丁福在被羁押320天后,转为监视居住。8年过去,对他们的处理再无下文。

2010年10月一审判决下达时,11名被告人就曾集体上诉,均否认全部犯罪事实,但二审法院在2012年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法院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罪名对11名村民判处了刑罚。其中,汤兰兰生父汤继海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该案被告人中有两人系“零口供”定罪,汤兰兰的姑父刘长海是其中之一。他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

2018年1月26日,女孩的姑姑汤玉梅、母亲万秀玲与申诉代理律师付建一同上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诉书。

出狱后母亲喊冤

孩子平时很乖巧,可能是别人教唆

汤兰兰的妈妈万秀玲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时表示很冤。“我女儿在家的时候,没有跟任何男性发生过性关系,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负责任地跟你说,被判刑的所有人都是被冤枉的。作为孩子父母,我们怎么可能会强迫自己的女儿去卖淫呢!”

据万秀玲介绍,为了孩子能上个好学校,女儿从学前班开始就在外寄宿,一年花四五千元,一直到案发期间,孩子只有很短暂的时间在家里上过学。

“孩子10岁之前,我们一个大家庭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大家都对孩子非常好,特别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孩子也很听话,虽然上学后,相处时间不是很多,但关系一直特别好。”万秀玲说。

万秀玲觉得当年事情来得莫名其妙。“孩子在6年级开始就寄宿在王凤朝家,王凤朝我们此前并不认识,因为他家离学校很近,加上村里有三四个孩子寄宿在那,为了平时捎带东西方便,所以我们经人介绍也把孩子放在他家寄宿了。”

至于为什么王凤朝夫妇会成为自己孩子的干爸、干妈,万秀玲表示并不知情。

万秀玲说,那年暑假,因为孩子需要补课,就没有回家,她还去了一趟,给孩子送了补课的钱。时间到了10月3日,孩子给她打电话说自己怀孕了,“当时,我还以为孩子在外面交了不好的朋友,于是问她是谁的,没想到她说是她爸的。”

隔了两天,万秀玲叫上孩子大姑汤玉英一起,到王凤朝家想把孩子接回来。汤玉英的儿子丁福开车送她们。

但孩子没有接成,“当时,孩子一直在哭,啥都不说。后来她干妈把我拉到一边,说孩子怀孕,是她领的孩子去做的流产,还给了我一张B超单子,但我没读过什么书,也不认识。我说你有什么权利不告诉我,带孩子去做流产。”

后来,万秀玲想先把孩子带回家,但孩子不肯,“在拉扯的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了孩子的头,干妈一家说我打孩子。”

“最后,孩子姑妈说先回去吧,走到窗户口时,孩子说,妈我要把你们都送进监狱。我问孩子为什么,孩子不说。后来王凤朝也说要把我们都送进监狱,我还跟他争执了几句。”

“回到家后,月底的时候,公安局把我和爱人与小叔子抓到公安局去,后来判了我10年,呆了8年多。”

万秀玲说,判决书中所称的淫秽录像什么的其实她家里根本就没有。

万秀玲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她在2017年6月出狱后就去找过孩子的干爸、干妈,但他们一直躲着不见她。

在去派出所落户时才知道孩子户口已经迁走了。经过努力,孩子迁走后的户口虽然找到,但孩子一直联系不上。

万秀玲表示,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能够找到孩子,还原当年的事件真相。同时她也表示,希望孩子能够回家,毕竟十年没有见到孩子了,真的很想她。

对于当年事件的起因,万秀玲说:“我觉得孩子肯定是受了别人的教唆,孩子本来很乖巧,肯定想不到这些事。”

出狱后的万秀玲去看过还在服刑的丈夫两次,她觉得丈夫精神状态还行,就是瘦,“现在连100斤都没有了。”

“出狱后,在亲戚家呆了两个月,后来出去打工,一个月2000多块钱,仅够维持生活。”这就是万秀玲目前的生活状态,但她表示会一直申诉下去,直到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姑姑回忆

对孩子视如己出

不相信爱人涉案

昨天,汤兰兰的姑姑汤玉梅在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回忆了当年的场景。

“当时公安局上我们屯子把人抓了,说要带走了解情况,我们也不知道是因为啥。”汤玉梅说,直到后来有人告诉她是因为孩子(汤兰兰)说这些人强奸她。2008年12月5日汤玉梅的丈夫被抓,但直到12月10日,他们才下达逮捕通知书,写的案宗是强奸。

“他(刘长海)根本不是那样的人,孩子(汤兰兰)从小在我们村里长大,小时候上我们家玩就当自己孩子一样。”

“我丈夫判了15年。我们希望孩子出来说真话,把真相说出来。这孩子也是受害者,但究竟谁害的她,让她要把真话说出来。”汤玉梅说,“这件事对我们的影响很大,毁了我们十多个家庭。我们也一步步在申诉。”

汤玉梅说当时自己就怀疑过,她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法院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能够再审,对汤继海、刘长海、万秀玲宣判无罪。

赔偿申请

被羁押了320天

小叔和表哥申请国家赔偿

此案的申诉代理律师付建告诉紫牛新闻记者,2018年1月17日,汤兰兰的小叔汤纪(继)彬和表哥丁福已向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近年申诉费用、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共计15万元。

据了解,赔偿请求人自2008年10月27日被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12月5日被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逮捕,直到2009年8月7日被监视居住,共计320天。而自2009年8月7日被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以来,监视居住期限早已届满,公安机关并未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进展

律师认为此案疑点颇多

当地警方尚未作出回应

此申诉案件的代理律师付建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去年7月,出狱后的万秀玲找到他,请他代理此案。付建觉得此案疑点颇多,决定免费帮助他们申诉。付建律师认为此案疑点包括:

第一,两份B超检验单子,相同时间、相同医院、相同医生,出现了不同检验结果的B超单子;第二,女孩爷爷看守所死亡的结果存疑,尸体未经家属签字就火化,而且直到现在,骨灰还没有由家人领取;第三,女孩的陈述不符合常理,当时作为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在报案陈述材料中,时间、地点、环境与事实不符;第四,证人证言存疑,都是在看守所同监舍其他嫌疑犯的证言,证明当事人串供和作案时的情景;第五,所有的被告人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都翻供,否认犯罪行为,称口供是刑讯逼供所致,在开庭时也是翻供,不承认犯罪事实;第六,没有能证明犯罪的体液、毛发等鉴定材料,以及现场确认等。

付建律师认为,目前该案疑点比较多,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的,只能做出对被告人有利的判决,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

对于媒体的采访,当地警方尚未作具体回应。

来源:扬子晚报

责编:张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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