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丨21台出租车违规经营受处罚

02-12 10:36   云上荆门  

关于对雨雪恶劣天气期间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1月24日至28日,荆门遭受入冬以来第二次强度最大、范围最广的雨雪恶劣天气,中心城区部分出租车经营者出现了不打表、恶意拼客、拒载等违规经营行为现象。行业管理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出租车市场监督稽查,查处出租车违规经营,同时对市民投诉的36起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现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经调查核实,如下6家公司21台出租车存在违规经营事实

2.在调查核实中有15起投诉存在误差,具体为:5起投诉件投诉车牌有误;3起投诉件投诉电话有误;1起投诉件当场整改;3起投诉件在调查核实时乘客未接听电话;3件投诉件已处理。

二、处理情况

对调查核实属实的21起投诉,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分别对当班驾驶员质量信誉考核扣5分,并处以经济处罚200元。

三、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整改。各出租车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将通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驾驶员。进一步加强出租车驾驶员的教育,同时要以这次违规处罚通报为契机,开展自查自纠,从严管控、从严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出租车驾驶员要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做到文明服务,规范经营。

2.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各出租汽车公司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及驾驶员(特别是夜班)的管理。督促驾驶员遵章守纪、规范经营,严禁出现不按计价器收费、拒载、恶意拼客、随意乱涨价等违规行为。要积极认真的调查处理市民的投诉,并及时回复,做到回复率和满意率100%。

3.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城区8家出租汽车企业要派专人配合管理部门参与稽查行动。特别加强春节期间的监管,对稽查中发现不按计价器收费、拒载、恶意拼客等违规经营行为的,一律从严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经营者将列入“黑名单”。

荆门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责编:张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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