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15时35分,京山县人寿保险后巷住宅区1楼电表箱起火。接警后,京山消防中队立即出动2辆消防车,13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
15时50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经过侦查和询问报警人员得知,住宅楼外墙壁悬挂的电表箱起火,火势较大,现场散发着浓烈的烧焦塑料味道,周围布满了紧密的电线和天然气管道,如不及时扑灭,后果不堪设想。
消防官兵立即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对明火进行扑灭,同时对现场群众进行疏散,经过短短几分钟,明火被彻底扑灭。根据现场情况,中队副队长随即打电话通知电力公司人员到现场进行供电维护,最后,中队官兵确认无复燃可能收整器材归队。(通讯员: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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