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楼上漏水楼下被泡,该如何解决?

03-02 16:05  

李先生是某小区5楼业主,某天下班回家突然发现自家的客厅吊顶、窗台还有卫生间墙壁都在渗水,于是在家里渗水处摆着盆接水,直到第二天水仍没漏完。当时装修时李先生花了十几万元,现在房子被泡得一塌糊涂,蒙受了不小的损失。于是找楼上6楼业主,楼上业主说可以赔偿,但希望追责时也把物业带上,而物业则称与此事没有关系,导致此事一直未处理。

【案例分析】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是小区的公共区域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包含业主私人所有的设施。因此,房屋维修责任为室内部分由业主负责维修。如房屋损失属于上层业主不当行为所致,应由上层业主负责维修。但如果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那就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已经进行了告知的义务,且本身也不属于质量问题,那么物业公司就依法履行了自己的管理义务,需要做的是积极协助和协调相邻业主的关系,其不承担法律责任。

1、当漏水事件发生后,楼下受损方第一时间应怎样做?

在发现漏水情况后,作为受损方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等证据收集。可先找小区物业或社区,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

如果协商修补不成,则可采取以下方式,例如邀请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公证,同时对于损失的赔偿范围,建议能请有评估资质的企业,如价格认证中心等,到现场进行评估。有关手续完备后,再向法院起诉为妥。当然,事情发生后,邻里间能相互体谅,妥善解决问题是最有效的。

2、对于漏水造成的损失,该如何索赔?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首先,对于漏水原因需要鉴定,若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其次,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住户“受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若房子还在保修期内,又确认不是人为破坏时,不管是受损业主还是楼上邻居业主,都应及时让开发商进行修补处理。当开发商按业主要求,派人来修补后,仍未解决漏水问题或维修不到位,反复两次后,业主可以自行找人进行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来出。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受损业主可以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或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

如果漏水原因确为楼上造成,而邻居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受损业主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如果邻居不理会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以先自己请施工队进行修补,所花费的费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再通过法院要求楼上邻居进行赔偿。

3、楼上住户装修导致漏水,小区物业公司要不要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公司发现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时,应当通知行为人立即停止并改正;行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应当及时报请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如果业主遇到了此类问题,应首先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就应该为受到损失的业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义务,则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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