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库水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水库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全市水务部门决定利用一年时间,全面开展水库库区筑坝拦汊整治工作。
根据安排,今年3月底前,查清全市水库(含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库区筑坝拦汊情况,大中型水库逐库制定整治方案,小型水库分乡镇制定整治方案。4月至10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县河湖库长领导下,相关部门和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对库区筑坝拦汊进行拆除,确保应拆均拆。11月,市水务局对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库区筑坝拦汊拆除工作复查验收;其他水库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复查验收。
为保证目标任务完成,市、县两级水务部门将组建工作专班,加强舆论宣传,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水库生态环境防治体系。同时,以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为契机,将库区监管纳入河长制管理和考核范畴,规范水库水域岸线整治,依法划定水库管理范围,确保水库权益不受损、筑坝拦汊不回潮。(局办、水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