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纳税人办税便利化,荆门市国家税务局、荆门市地方税务局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荆门市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全程网上办理,无须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二、《清单》所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共有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144个事项(见附表1);《清单》所列“一次不用跑”办税事项,其中:国税机关共有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46个事项;地税机关共有报告类、申报类、备案类3大类45个事项(见附表2)。
三、纳税人可通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hb-n-tax.gov.cn)、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hb-l-tax.gov.cn)查阅《清单》所列办税事项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办税指南相关内容。在办税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办税大厅工作人员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四、《清单》将根据政策变化动态调整,并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适时公布。
五、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荆门市国家税务局 荆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1日
来源:荆门晚报
责编:苏克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