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检察院获评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优秀单位

04-28 08:30  

(通讯员 雷艳芳)近日,中共荆门市委办公室对2017年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2个县(市、区)、30个市直单位被评为优秀单位;1个县(市、区)、5个市直单位被约谈。荆门市检察院被评为优秀单位。

2017年,荆门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努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二是坚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到位;常抓学习教育,确保要求入脑入心;严抓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落实落地;细抓建章立制,确保长效管人管事。三是坚持依法履行职能,积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服务市委中心工作;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四是坚持检察改革创新,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落地;全面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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