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五一”、端午期间
有关纪律的通知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监督。
01
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继续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要采
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严防“四风”反弹,做到“九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
严禁用公款互相走访、送礼、宴请、联谊等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或其他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严禁搞团团伙伙,违规组织参与校友会、战友会、老乡会;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从严查处问责,形成强烈震慑。
03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震慑作用。要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作为查纠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紧紧咬住公款购买和收送节礼、购物卡、变相公款旅游、出入私人会所吃喝、超标准公务接待、私车公养、滥发津贴福利、婚丧事大操大办等典型问题不放松。同时,要深入开展“整顿干部作风,整治发展环境”活动,以破坏营商环境、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突破口,加大纠正和查处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88或963888;微信举报:“东宝清风”微信公众号。
中共东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东宝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