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供销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05-08 16:29  

根据省、市信用建设有关要求,为规范全市供销社系统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电商诚信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切实做好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提升市供销社信用指数,进一步促进我市诚信社会建设营造,结合市供销社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诚信荆门”为主题,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在全系统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强化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敬畏意识、服务意识,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

二、宣传内容

要着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精神、重大部署和举措,宣传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探索、新政策和先进经验,宣传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信用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要注重挖掘信用体系建设典型,积极实践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结合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宣传诚信个人、诚信社会法人的先进事迹,曝光失信个人和失信社会法人。提升本系统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三、宣传措施

(一)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直企业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扎实推进“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诚信道德规范和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市民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积极引导人们在企业经营、服务三农等活动中讲诚信、重操守,努力使诚信建设的要求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在社会做诚信公民,在单位做诚信员工。

(二)开展诚信建章立制活动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直企业要针对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诚信建设的相关制度,从法制上、体制上、机制上解决诚信缺失问题,建立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把诚信建设的目标要求融入科学有效的日常工作中,并定期发布诚信“红黑名单”。建立跨地区、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三)开展诚信创建活动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直公司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创建活动。把诚信建设贯穿于企业经营、服务三农、“法律六进”等活动之中,提升本系统人员公平、公正履职的职业素养,引导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四)集中整治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直企业要大力加强行业诚信建设,要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把加强行业自律与完善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入手,集中开展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各种诚信缺失的典型事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直公司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研究制定宣传报道细案,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2.增强实效。要着力创新宣传报道的方式和手段,多采用群众熟悉的语言,生动反映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亮点成效和典型经验,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提升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3.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市信用办的对接联系,市供销社各科室要密切配合,深入挖掘全系统的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做法、工作成效和诚信典型,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促进传统媒体与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的联动,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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