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正确执行国际税收政策,退还企业误缴税款

06-06 15:57   云上荆门  

近日,荆门中孚泰物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胡静专程来到荆门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对税务机关正确执行国际税收政策,退还企业误缴的11.89万元税款表示感谢。

荆门中孚泰是由香港(中孚泰)发展有限公司、荆门市洪源商贸公司、深圳中孚泰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港资企业。该公司入驻荆门以来,运作洪源建材市场,成为荆门中心城区颇具规模的建材城。2017年10月,深圳中孚泰集团公司出于战略考虑,将香港(中孚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荆门中孚泰67%股权转让给深圳中孚泰。

在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企业从正当的税收筹划角度考虑,依照《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中股息条款的优惠规定,先将账面未分配利润按各方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再就剩余资产进行股权转让。2017年12月,企业自行申报缴纳了分配股息的企业所得税11.89万元。

2018年4月,荆门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科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后续管理检查,发现其扣缴申报时没有董事会股息分配决议,也未向境外实际支付股息分配款项,向企业询问后才得知原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境外企业取得应源泉扣缴的所得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相关应纳税款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际支付之日。企业在未实际支付的情形下,相当于提前缴纳了该笔税款。为正确执行国际税收政策,市国家税务局迅速启动退库程序,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了退税。

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嘎敦表示,国际税收工作关乎改革开放的大局,既要有效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又要准确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坚决做到应收尽收、无税禁收、质效兼取。当前,全市上下正开展“两整”活动,市国税局将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本领,在助推地方经济发展上展现应有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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