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环境质量,东宝这么行动......

06-20 11:40  

连日来,东宝区环保局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定人定责,分类整治。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审批、登记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企业,将在10月20日前一律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设备、原料、产品)标准依法予以取缔;

对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规划,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将在11月20日前限期整治,按照可持续清洁生产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对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及长期污染环境的企业,经整合可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实施整合搬迁。

开展锅炉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拆除一批、关停一批、查封一批、改造一批”思路,采取上门宣传、全面检查、重点督办、执法整改等方式——

责令10家企业停止使用燃煤锅炉,对停用的锅炉进行拆除或去功能化,对已改造的锅炉到质监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使用。

目前,10家企业锅炉中4家企业锅炉已去功能化;3家企业正在质监部门办证;3家企业购买新生物质锅炉。

开展固废危废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完善固废产生单位信息,将全区54家危废产生单位纳入湖北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平台管理。

重点检查工业固废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情况、危险废物监管情况、固废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和监管执法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查处19家汽修单位环境违法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对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第82督查组在东宝区现场督查发现的,G207与北三环交叉口处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组织清运车、挖机、铲车清运至杨家桥建筑垃圾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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