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印发《荆门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通知。今年,全市启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从2018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起,开始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2018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初中毕业时,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改革;2021年,进一步深化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并逐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切实保障教育公平。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会带来哪些变化,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考试制度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省级统筹管理,以市级为主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学生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任何县(市、区)和学校不得另行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选拔考试;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方式和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分卷考试(外语考试包括听力、口语测试等方式),分值均为120分;
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考试,分值各为60分;
物理、化学合卷考试,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
生物、地理合卷考试,分值各为50分;
物理、化学、生物除笔试外,还需单独组织实验操作考试,每科10分,共计30分;
体育与健康采取平时考核与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值为50分(其中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平时成绩各计5分,现场测试成绩计35分);
综合素质评价20分。综合素质评价按“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维度,每个维度分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A、B、C、D分别以4、3、2、1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满分20分。各个维度A等人数比例以学校为单位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的40%—50%之内(具体比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确定),C等人数控制在10%—15%之间,D等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
以上几项计入招生录取总分,共计800分。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实行纸笔考试、技能测试等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分值各为100分(不计入招生录取总分);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实行纸笔合卷考试,分值100分(不计入招生录取总分)。
考试成绩呈现与运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采取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形式呈现的成绩分别为A、B、C、D四个等级)。
在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时,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如下规定: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综合素质评价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原始卷面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满分800分)。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5科成绩以等级形式纳入招生录取的依据。
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其以等级形式呈现的成绩中,最多只允许有一个最低等级(D等)成绩的科目。
考试时间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的6月20日—22日。生物、地理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其他科目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初三年级下学期。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机制变化
招生录取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我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计分科目+等级呈现科目”组成。
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学生的相关特长和突出表现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除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需保留的加分项目外,不新增地方性加分项目,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特色学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政策只面向有办学特色的高中阶段学校(特色高中认定办法另行确定),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全市总招生计划的5%以内。自主招生的时间统一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之后,按照“学生自愿申请、招生学校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进行。(记者 唐莹 通讯员 姜彬 阚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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