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荆门市水产局获悉,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将于7月1日起结束。本次全面解除禁渔的一江十二库包括汉江荆门段,漳河、惠亭、高关、吴岭、仙居河、象河、岩垱、建泉、黑龙泉、新埠河掇刀段、龙泉和樊桥水库。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湖北段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知》要求,从2003年起,汉江荆门段每年4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零时实行禁渔期制度。根据政策调整,从2016年起,禁渔时间提前到3月1日,涉及到我市一江十二库。我市自2003年实施春季禁渔以来,不仅保证了草鱼、鲢鱼、鲤鱼等主要经济鱼类的正常产卵及仔鱼的孵化生长,减少了幼鱼捕杀量,还使花鲢等一些严重衰退的优质鱼种数量有了不同程度的回升。同时,禁渔期过后,捕获的鱼个头增大,平均单网产量明显提高。
据市水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禁渔期间,我市全力开展“清江”行动,确保了“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我市推进渔政执法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捕捞行为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数百人次,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拆除取缔围栏围网、珍珠养殖和打击投肥养殖等破坏水域生态环境整治行动。在禁渔期间,我市还在各禁渔区域增殖放流各类优质鱼苗4200万尾。(记者胡于梅 通讯员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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