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获预售许可禁收认筹款

07-11 11:47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认筹有风险,买房需谨慎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但仍存在个别不稳定的因素,部分商家还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如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目前,认筹已经成为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的手段,但是,大部分市民对认筹的性质和风险缺乏了解。首先,购房者想要认筹,必须交纳数千到数万元不等的认筹金。部分开发企业承诺,认筹金可无条件退还。但是,即使有认筹者因不满意而要求退款,开发企业也能得到一笔短期周转资金,对其而言也不算吃亏,这实际上是一种无偿占用购房者资金的融资方式。而且,对这些认筹金,相关部门无法监管,一旦楼盘建设出现问题,开发企业卷款潜逃,购房者很难追回认筹金,从而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开发企业的认筹活动,实际上是与“内部销售”同等性质的房屋预售活动,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规定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不得进行销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费用。”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请广大市民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购房交钱时一定要看好项目有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有市民已经在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交钱认购、预订、排号、办理VIP卡的,请立即向荆门市房管局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24-2633555。举报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雨霖路6号荆门市房管局10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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