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四类贫困对象土坯房要改建 每户补助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

07-17 09:39   云上荆门  

荆门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荆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对象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居住土坯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除已经纳入异地扶贫搬迁计划的外,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明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重建工作。

荆门建立“五个筹措”资金保障机制,中央每户补助11570元,省级每户配套3470元,市级对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每户配套3470元,对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每户配套1万元(含配套中央补助30%),农户承担部分,县(市、区)政府配套整合兜底。对四类重点对象土坯房拆除重建的,每户补助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各县市区将整合中央、省、市专项补助资金和其他政策性资金,落实差额补助标准兜底资金,切实减轻农户自筹负担。

对建档立卡的四类重点对象土坯房原则上一律实行重建,贫困危房户可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先期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严格控制建设标准,改造2人以下(含)的建设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3人以上的人均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在重建过程中,还将结合厕所革命工作,同步改造或建设卫生厕所。(记者戴永君 通讯员赵国桥)

来源:荆门晚报

责编:张瑞华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