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荆门市经信委、食药监局、工商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食盐市场检查,确保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
本次行动,着重检查生产经营者有无假冒伪劣和以工业盐充当食用盐销售以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食盐批发经营者有无违法违规经营食盐行为。
对食盐经营者,重点检查经营食盐的超市、菜市场、调料批发市场、商店、小卖部等食盐经营户购进食盐的渠道、流向,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现象、是否存在违法购进、是否有假冒小包装食盐等问题。对食盐使用者,重点检查食品加工用盐单位、餐饮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学校、建筑工地食堂、早餐夜市摊点使用食盐的来源是否可追溯、是否有假冒伪劣盐、工业用盐充当食用盐等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查看进入我市食盐市场的盐产品票证是否齐全,对无票证的经营店要对其依法进行询问,责令下柜,停止销售,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涉盐违法案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查处和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通讯员: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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