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

08-03 08:39  

5月9日省第2号河湖长令发布以来,全市上下立即开展以“四大行动”为主体的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河湖长2号令,切实把河湖管理好、保护好,为荆门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支撑。5月14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清流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随即,以市河湖长令形式,发布《荆门市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实施方案》,对“四大行动”进行细化实化,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

大员上阵,高位推动。各级河湖长带头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湖长张爱国到汉江巡河,现场查看汉江旧口联兴段码头非法建筑拆除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市长、市总河湖长孙兵到漳河水库、高关水库、长湖等地检查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各地抓早、抓实、抓常、抓严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目前,全市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巡库750多人次,开展各类专项行动120多次,打击非法采砂案件4起,查处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案件4起,拆除涉河湖违章建筑物21处。

迅速行动,发力治水。在宣传贯彻上,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热潮,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贯彻落实。在空间管控上,全面摸清全市纳入四级河湖长制范围内的水域周边固体废物存量和污染现状,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对在江河湖库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设置的拦鱼网、拦坝筑汊等,全部无条件拆除。在水质提升上,5个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及护栏围网等设施全部建成。在漳河、汉江流域开展12次全面禁捕整治行动,查获10多艘非法捕捞船舶,对9人进行行政处罚。全市432座水库解除承包养殖合同,今年底,所有水库、湖泊将全部取消承包养殖,实行人放天养。在标准建设上,河湖库渠划界确权工作启动实施,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布点正在推进,将河湖库专管员经费和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处理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严肃查处钟祥、东宝部分污水处理厂建设不力、京山永隆镇部分河道沟渠环境整改不力、屈家岭管理区青木档河流域养殖场整改不力等问题,追责问责19人。(市河湖长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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