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8月17日上午,区发改局联合区房产环保局召开了物业收费政策及电力非直抄价格政策提醒会。会议邀请了全区1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参会。会上发放了《荆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荆门市物价局关于非直抄用户电价政策提醒告诫函》。
一、对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文件进行了学习和解读,要求各物业公司严格按《细则》所规定的服务等级标准收费,达不到等级标准的,将降低收费标准。
二、宣导了电力非直抄用户电价收费政策,销售电价属于政府定价,非直抄用户电价必须严格执行湖北省目录电价政策,即:居民合表用电,不满1千伏0.58元/千瓦时,1-10千伏0.57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0.8251元/千瓦时,1-10千伏0.8051元/千瓦时。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以提高目录电价标准的方式向用户捆绑收取相关费用。
三、会后发改局将联合房产环保局对政策落实情况近期展开专项检查,对政策执行不力,不明码标价、不履行法定程序,不执行规定项目和标准,不配合监督检查的企业将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在“信用屈家岭”公示违法行为,并纳入黑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