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前提出要试乘试驾,然后趁老板不备将摩托车骑走一去不返,男子胡某便以这种“试车”的方式得到了1辆电动车。这样做买卖,咱民警可不答应。9月1日,荆门东宝警方将涉嫌诈骗的胡某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现年20岁的胡某职高毕业后一直四处打工。今年6月来到荆门,一直处于待业状态。8月6日,胡某路过白云大道一小区门口发现了一条售卖二手电动车的小广告。随后,胡某突发“奇想”:现在市场上卖车的一般都会为选购者提供“试车”的机会,如果趁试车之际让店主放松警惕,或许可以伺机将车偷走。于是,胡某拨通了广告单上的卖车电话。很快,车主如约骑着一辆八成新的电动车来到了小区门口与胡某会面。胡某装模作样地对着电动车东看看西瞧瞧,装作急需购车的样子。之后,胡某声称看中了的车主电动车,还跟车主讨价还价起来。商定好价钱后,胡某提出试一试车的性能的请求,顺便去还远处的工行取钱买车,车主没多想就答应了。
2分钟后,胡某将车骑上了白云大道主干道,然后迅速越骑越远,很快消失在人海之中。车主原地等了近半小时后才反应过来,于是报警求助。当班的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龙泉派出所四警区民辅警接警后,迅速调取了案发现场及白云大道沿线的监控录像。9月1日,派出所办案民警经过近一个月的视频追踪和蹲守布控,终在象山大道一小区内将胡某查获。胡某落网后如实供述了以试乘试驾为由骗走他人电动车的违法事实。
最终,胡某将为自己的自作聪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依法被东宝警方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倪锋)
来源: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龙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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