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识内容③

09-18 10:59  

34、“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5个?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 . 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竟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35、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严格人选把关,坚决把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36、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五不能”“六不宜”情形是什么?

1.“五不能”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未满五年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期间的,因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

③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④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的。

2.“六不宜”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①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②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③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⑤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⑥现任村“两委”干部长期外出,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不认真覆行岗位职责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

3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什么要与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结合起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村“两委”换届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干扰、介入换届选举,坚决杜绝黑恶势力进入村“两委”,严防操纵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以及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是利用宗族家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进入村“两委”。确保村“两委”换届风清气正,净化社会环境,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自豪感。

3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什么要与基层反腐、“拍蝇”结合起来?

凡是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根本原因在于有一顶或多顶“保护伞”,恶势力后面也有人支持、纵容。现实表明,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而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充当其“保护伞”,甚至通风报信和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扫黑就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这个土壤就是基层腐败这个“保护伞”。因此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39、村“两委”换届建立“负面清单”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具有这10个方面负面行为的人员不能进“两委”班子:

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应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40、如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证?

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

41、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如何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各级党组织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加强具体指导,县乡两级党委直接抓在手上。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对不选什么样的人旗帜鲜明、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乡镇党委严格人选资格审查,县级组织、民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信访等相关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4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宣传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宣传部门要组织指导媒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深入采访报道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壮大声势,营造氛围。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4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金融、税务、审计部门的职责有哪些?

金融、税务、审计部门要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及时查询、冻结黑恶势力资金账户,依法查处黑恶势力偷税骗税、侵吞集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黑恶势力洗钱犯罪活动。

44、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如何处置?

涉黑涉恶犯罪有着明确的法律界限,广大人民群众在开展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斗争中,要注意将民事纠纷、普通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区别对待,不可随意扩大范围混为一团。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属于民间纠纷的,可通过当地基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或是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5、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意思

在村“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政法、纪检、信访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4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严惩、消除后患要做到哪三个统一?

(1)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

(2)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

(3)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7、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如何举报?

人民群众向政法机关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进行:

(1)拨打政法机关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及邮箱进行举报;

(2)通过政法便民服务平台进行举报;

(3)通过信件或当面向政法机关及扫黑除恶办公室当面举报。

48、全国举报电话是什么?

全国举报电话:010-12389

49、荆门市举报方式有哪些?

荆门市扫黑办专用举报电话:0724-2378348

通信地址:北门路28号市委307室(市扫黑办)

50、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向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举报“黑恶”势力?

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

督导进驻期间督导进驻时间:2018年8月31日-9月29日;

设立举报电话:027-88510838;

设立举报信箱:武汉市A77830邮箱。

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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