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荆门市启动省级环保督察边督边改专项督察工作,同时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
为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加强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意见》有关工作要求,从9月19日至26日,荆门市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市信访局、市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开展省级环保督察边督边改专项督察工作,督察内容包括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投诉件办理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39个问题落实情况;交办投诉件办理事项追责问责情况。
同时,全市迅速开展省级环保督察边督边改五大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磷化工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对磷化工企业落后产能淘汰(责任单位为市经信委,钟祥市、东宝区人民政府)、磷化工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磷石膏渣场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市环保局,钟祥市、东宝区人民政府)。二是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对禁养区及无环保设施、污染严重的养殖场依法拆除到位(责任单位为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不到位和恶臭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市城管局)。四是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达标排放整治专项行动。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不配套、运行不正常、排放不达标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是实心粘土砖厂整治专项行动。对实心粘土砖厂违规建设、关闭和依法处置不到位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一家企业环保整改不力被约谈
9月19日下午3点,市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督察组反馈的湖北辰澳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整改进展不力问题,约谈东宝区政府、东宝区环保局以及湖北辰澳科技有限公司。
会议就湖北辰澳科技有限公司渣场防渗措施不规范、渗滤液收集处理不完善等问题,通报了督察组检查反馈情况,厘清了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责令企业迅速拿出整改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按进度加紧整改落实,立行立改;会议要求东宝区政府明确专人,全程跟踪,督促、支持企业完成整治任务。(荆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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