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座女”的处罚来了!

09-20 10:32   云上荆门  

警情通报:

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岁)乘坐G6078次列车强占他人座位且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我处经依法调查取证,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事件回顾

据@湖南交通频道官方微博 称,9月19日上午,永州—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女乘客再现霸座行为。据了解,这位女乘客车票标注的座位是靠过道的10D,但上车后执意坐在靠窗的10F上。原本车票座位靠窗的乘客向列车安全员投诉,现场,安全员与霸座女乘客反复沟通,这名女乘客就是不肯让出座位。

该女乘客和乘务人员不断纠缠,逻辑能力令人眼界大开。

乘务人员让女乘客出示身份证,女乘客却质问乘务人员不讲道理。

据爆料人强调,视频中的工作人员是列车安全员,并非乘警,没有执法权,并不是不作为。最终,列车安全员协调10F的乘客坐到了别的座位。

来源:衡阳铁路公安处等

责编:刘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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