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边督边改公示(一)

11-10 15:47  

一、交办信访案件情况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9日,共受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电来信23件,(其中来电18件,来信5件)。

二、交办件地方办理办结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9日,已办理办结督察组交办件1件,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万元,立案侦查0件。

三、拘留、问责、约谈情况

(一)截止2018年11月9日,共行政移送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 

(二)截止2018年11月9日,问责个人0人。

1.问责个人0人中,通报批评0人、诫勉谈话 0人、责令公开道歉0人、党纪处分0人、政纪处分0人。

2.问责的0人中,政府及相关部门0人。

3.问责0人中,政府部门涉及环保系统人员0人,非环保系统人员0人。

(三)截止2018年11月9日,约谈0人。

四、边督边改典型案例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D420000201810310002号

交办件查处情况

       1、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住蓝馨佳苑小区有三年,从第一年开始就有刺鼻气体,最近一段时间天天有,时间段不确定,白天偶尔会闻到,对小区居民影响比较大,反映了好多次,没有彻底解决。当地环保局知道是哪家企业排放的,只能管控,但不能杜绝。要求处理这个问题。

2.调查核实情况

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投诉反映荆门市欣胱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湖北省联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沙洋武汉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废气异味扰民问题。现将两公司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整治及群众投诉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两企业基本情况和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荆门市欣胱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湖北省联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沙洋经济开发区,法人李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060652692J,主要原材料为禽类羽毛,主要产品为L-胱氨酸、L-亮氨酸、L-酪氨酸等系列产品,工艺流程为:羽毛水解、酸碱中和、精馏、烘干。2014年5月30日,该公司取得荆门市环保局《关于荆门市欣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氨基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荆环函〔2014〕139号),2015年10月23日,取得荆门市环保局《关于荆门市欣胱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氨基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荆环验〔2015〕40号)。该公司主要污染源为废气和废水,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废水经公司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工业污水处理厂,主要建有3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和一套废水处理系统。

2016年11月,沙洋县环保部门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问题立案查处,并严格实施《按日计罚》和《停产整治》配套办法,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该公司全面停产,并实施相关整改措施。该公司针对氨基酸母液简易贮存池及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原料及产品堆存间无密闭措施等环境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整改,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排放,异味挥发影响环境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沙洋武汉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2001年底落户沙洋经济开发区,法人赵朝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2784488920U,主要原材料为棉坯布,主要产品为PU革基布,主要工艺为退浆、煮练、漂洗、脱水、染色、固色、烘干、起绒、定型。该公司于2011年11月21日取得《关于<沙洋武汉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年产7000万米革基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荆环函〔2011〕123号),并于2012年3月28日通过《沙洋武汉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年产7000万米革基布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荆环监验〔2012〕8号)。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和废气,建设有污水处理站,日处理印染废水3000-4000吨,污水处理站内装有废气除臭收集处理设施,并对曝气池进行了加盖处理;锅炉烟囱安装有水膜除尘及双碱脱硫装置,废水在线监控设施。

2016年12月份以来,该公司针对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实施了相关整改措施。因该公司生产车间距居民区太近(卫生防护距离不足20米),烘干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后仍有异味挥发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环境问题,无法完全杜绝异味扰民群众投诉的现象,对此,该公司形成决议进行停产实施整体搬迁。2017年5月至今,该公司全面停产,进行整体搬迁事宜。

(二)群众投诉反映的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2016年11月,沙洋县针对开发区周边群众多次集中投诉反映开发区企业异味扰民的环境问题高度重视,责成沙洋县环保部门严格查处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强力督办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的同时,并对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环保局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017年1-2月份,企业环境问题经督办整改完成后,沙洋县多次组织县委宣传部、开发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和部分群众代表召开环境问题意见反馈座谈会,开展企业“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代表进企业实地视察企业环境问题的整改成效。2017年以来,开发区企业异味扰民的环境问题经有效整治后,群众投诉现象显著减少,涉气投诉件较2016年同期相比呈大幅下滑趋势,下降率约为90%,群众满意度上升明显。

2018年9月份,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内容反映开发区企业异味扰民的环境问题,沙洋县环保部门经多次排查及核实,异味来源主要为湖北省澳格森化工有限公司,查实该公司的环境问题后,沙洋县环保局采取严格依法调查处理,并督办整改。针对此次交办件中群众再次反映开发区企业近期刺鼻气味扰民问题,经调查了解核实,湖北省澳格森化工有限公司废气收集处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稳定,无组织废气排放仍存在异味挥发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现象,针对该公司的相关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如下:     

湖北澳格森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沙洋经济开发区,法人霍朝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2316403164D,主要原材料为叔丁基苯腈,主要产品为医药中间体和有机颜料中间体及其相关产品,主要工艺为:酰氯、酰化、水解、中和、氯化、氨解、脱水、脱色等。该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取得了《关于湖北澳格森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65吨医药中间体和高性能有机颜料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荆环审〔2015〕226号),2018年10月29日,取得《关于湖北澳格森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5吨医药中间体和高性能颜料中间体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荆环验〔2018〕38号),该公司生产车间建有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三级碱喷淋),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全封闭,并装有废气除臭收集处理装置、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废水达到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该厂。

2018年9月份,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内容也反映开发区企业异味扰民的环境问题,对此,经沙洋县环保部门现场调查核实,湖北澳格森化工有限公司存在车间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不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9月8日,沙洋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同步实施《停产整治》配套办法。该公司经相关整改,企业加装了2套车间收集装置,对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全封闭,并将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集中处理,同时调整了废气处理工艺。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经整改恢复正常生产后,仍存在异味外排的情况,10月27日,沙洋县环保部门责令该公司再次停产整改,继续升级改造相关设施。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接到此投诉后,沙洋县环保局、沙洋经济开发区对周边企业进行了现场排查核实,经调查有3家企业存在废气排放,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基本情况如下:

湖北省联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胱氨酸车间、亮氨酸车间以及络氨酸车间完成整改,粉塔车间正在停产整改,水解车间配套防治设施已完成改造升级,大中和工段配套建设的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不能有效消除异味,正在进行改造,改造完成经验收后恢复生产,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018年4月17日,沙洋县环保局对荆门市欣胱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生物质锅炉擅自使用燃煤,未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防治设施,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直接排入外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针对该公司的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沙洋县环保局于5月17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沙环罚字〔2018〕05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接到处罚决定书后,该公司拟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停止了烧煤行为,并对剩余燃煤进行了清运处理。目前,该公司已新装了一台10t/h的天然气锅炉,用于生产供热。

沙洋武汉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全面停产,正在进行搬迁事宜。

湖北澳格森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9月8日,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废气外排,造成扰民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3万元,并同步实施配套办法停产整治;该公司于9月12日-9月27日停产整改,在按照环评文件建设配套防治设施的基础上,加装改进了部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10月27日,该公司依然存在吸收处理不到位的情况,沙洋县环保局督办其停产整改,完善废气吸收处理措施,该公司于10月29日停产,开始加装3套大型碱喷淋吸收塔。

3.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过沙洋县环保局监察执法人员对上述3家企业的现场检查、对周边居民小区的走访调查及在各敏感点的异味辨识,确定上述3家企业存在异味扰民的环境问题。

2018年2月份以来,沙洋县环保局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多次组织开展零点行动和夜间巡查,通过督办整改,辖区涉废气排放的企业基本上都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安装了配套防治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但仍有部分企业仍存在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全,排放外环境的情况。

经过核查,目前异味扰民情况的主要是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全,排放外环境所致,而异味主要集中在夜间,原因是夜晚温度低、气压低、湿度大及无光照,异味难以分解消散。且蓝馨佳苑距经济开发区部分企业较近,最近仅1.3公里,中间未建设防护带,异味直接飘至该小区,造成扰民现象。

对此,沙洋县环保局一是督促企业加强配套防治设施的规范运行;二是引导企业加装设施,改进工段工艺,不断完善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处理;三是对存在废气排放方面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下阶段,沙洋县将加大对辖区内涉异味问题企业的管控力度,督促和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切实落实边督边改要求,确保环境问题真整改、改彻底,推进辖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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