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手机已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用手机阅读、通信、购物、支付已成为大家的生活方式。就像在雪地里走路会留下脚印一样,手机的使用轨迹也可以通过专业技术手段进行提取。最近,钟祥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中,就通过提取涉案手机电子信息,挖出了8名漏犯。
案情回顾
近日,钟祥市公安机关向钟祥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检察官通过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发现,证据材料中只有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及部分涉案微信视频截图,并不能全面直接证明犯罪事实。
承办检察官认为,杨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是以手机为载体,所有犯罪行为的实施在其手机中都应留下痕迹,可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涉案手机内的电子信息进行提取,并对其分析。
根据荆门市检察院印发的《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技术性证据审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移送杨某涉案手机,并委托技术部门提供技术协助,提取手机中的电子数据。技术部门接受委托后,及时将涉案手机报送荆门市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通过专用技术设备提取出涉案手机内的电子数据,并制作成光盘移交给承办检察官。
检察官通过查看电子数据,发现涉案微信账号有3个,微信聊天记录共有127290条,其中包含删除的记录有44326条。面对海量电子数据,检察官结合案情认真进行比对分析,发现杨某网上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是与其他3人合谋共同实施的,他们4名合伙人约定各占25%股份,有明确分工,共同管理按比例分红,并聘请5名财务人员负责分班记账。近2个月时间4名合伙人共抽头渔利40余万,平均每人分得10万余元,5名财务人员每人从中非法获利15000余元。以上犯罪事实在提取的电子数据中,都有明确的反映。
据悉,该院借力技术协助,锁定了案件犯罪事实。在证据确凿情况下,挖出漏犯8人,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建议公安机关对已查明身份的4名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目前已批准逮捕3人。
来源:钟祥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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