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利益,不让种粮农民吃亏。
好消息!春节前,我市农民朋友有一笔“红包福利”可领。
近日,中央下达荆门市2018年稻谷补贴资金14437万元,该项资金将于2019年1月底发放到位。
稻谷补贴是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后,中央对种粮农民实行的又一项直接补贴政策,旨在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
本次补贴的发放将以家庭承包农户、稻谷种植合作社、稻谷种植家庭农场、种植稻谷的组织(包括个人、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为单位,据实核定稻谷实际种植面积,按照谁种植谁得补贴,补贴面积不得超过确权确地实测面积或土地流转面积的标准发放。我市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东宝区、掇刀区等五个被化定为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县(市、区)均可获得该项补贴。
目前,各地正根据下达的补贴资金规模审定稻谷实际种植面积,计算并确定亩平补贴标准,并将于1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稻谷生产者手中。
来源:荆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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