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货车司机请注意:城区通行证开始办理啦!

01-12 10:57   云上荆门  

关于规范办理2019年荆门城区载货汽车通行证的通告

为加强荆门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配合城市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同时方便市民生活出行,根据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禁止载货汽车在荆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通行的通告》及市政府有关精神,现将办理2019年荆门城区载货汽车通行证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通行证类别

Ⅰ类通行证: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车、工程材料运输车、吊车等大型货车及城区市政道路维修施工轻型自卸货车。

Ⅱ类通行证:轻型普通(厢式)货车。临时通行证:外籍临时进城送货车辆。

所有通行证上标注通行时间、通行线路。

二、通行证申请时间

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车、工程材料运输车、吊车等大型货车及城区道路维修施工轻型自卸货车每季度办理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至15日(备注:2019年第一季度通行证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办理至1月31日止)。

轻型普通(厢式)货车每半年办理一次。具体时间为上半年1月份和下半年7月份。

外籍临时进城送货车辆在执法服务站随时办理。

凡2018年发生交通事故或有2次以上交通违法记录一律不得核发当年城区通行证。

三、通行证申请程序

一是经政府许可的商砼企业、混凝土搅拌公司、渣土清运公司货运车辆、工程材料运输车、吊车等大型货以及城区市政道路维修施工轻型自卸货车,由单位申请提供行驶证、运输施工合同等相关证明,经一大队和市城管局(主要指渣土清运车)审核后,由一大队集中报请支队分管领导审批,指挥中心存档核发Ⅰ类通行证。

二是对单位或企业生产、经营及运送城市居民生活必须物品和家住城区的个人的轻型普遍(厢式)货车,凭单位证明和户口簿、房产证、行车证为同一姓名等相关证明到一大队审批后核发Ⅱ类通行证,并报指挥中心备案。

三是外籍载货汽车须进城区运输货物的,凭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在二大队辖区的杨家桥、安栈口、昱奎桥、斗笠等4个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核发1天有效临时通行证,由执法服务站当日报指挥中心备案。

四、通行证管理

持证在城区通行的载货汽车,应当将通行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右前方,必须做到平车装载、密闭运输、证照齐全、清洁上路、违法“清零”,放大号清楚、合规通行。凡发现违规在城区通行、乱鸣笛、乱窜乱停、车身不清洁等的,一律收回通行证,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核发;凡借用、挪用通行证或违反其使用性质的,一律收回城区通行证,并取消其当年通行证申请资格;凡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城区通行证的,移交治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月11日

来源:湖北荆门交警

责编:张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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