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钟祥市检察院在办理涉黑恶案件时,针对反映出的社会综合治理问题和组织管理漏洞,向发案地柴湖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这是该院推动扫黑除恶惩防并重,通过检察建议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助推社会治理体制完善的又一举措。
2018年5月,该院办理了钟祥市公安机关和钟祥市监察委移送的柴湖镇渔池村、管富村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职务犯罪等多起案件,做出批准(决定)逮捕10人,审查起诉7人。通过上述案件办理,该院发现该镇两村在社会治理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和腐败问题并存,为黑恶势力滋生提供了土壤;基层政权存在法治制度漏洞,管理不严、监督弱化,导致村干部犯罪问题突出;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利用宗族问题解决矛盾纠纷,置身黑恶势力之下而不自知。
该院认为,两村黑恶势力犯罪多发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有相当关系,因此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向柴湖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管理,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严格把好用人关,大力开展法治和扫黑除恶宣传,引导干部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营造扫黑除恶群防群治氛围。
该镇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专班,着力完善法制漏洞、夯实党建基础、加强法治宣传,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钟祥市检察院。
据悉,该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对办案中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以发出检察建议形式助力社会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通过发挥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作用,为该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为人民群众打造出质量过硬的检察产品,从而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李青霞 尤然)
来源:中新网湖北
责编: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