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01-16 16:08  

关于取消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Ⅲ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各成员单位:

从16日0时起,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逐渐下降,实时值均小于100,环境空气质量趋于良好。经专家会商和监测数据预测,且未来48小时不会反弹,按照《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17日8时起解除城市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应急措施同时终止。

各县(市、区)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适时解除本级预警并终止应急响应。应急解除后,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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