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3男子被抓进拘留所过年!

02-14 15:16  

春节期间,与朋友们相聚,本是一件高兴的事。然而,一男子却因琐事与另一男子发生口角,并伙同两名朋友将该男子打伤。最终,三名男子因寻衅滋事分别被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2019年2月9日(正月初五)凌晨1时40分许,在掇刀区葡萄园路某TKV门口,张某(男,23岁,东宝区人)酒后将巴某(男,24岁,沙洋县人)认错为其朋友,用手拍了一下巴某的帽子,因此发生口角,继而巴某与其随行朋友刘某(男,23岁,湖北通县人)、曾某(男,24岁,沙洋县人)对张某拳打脚踢,造成张某受伤。

接警后,月亮湖警务站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后将警情移交白庙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放弃休假,连续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于2月12日将巴某、刘某、曾某三人抓获。经询问,曾某、巴某、刘某三人如实交待了因琐事在KTV门口用拳头和脚踢的方式对张某进行殴打的违法行为。

目前,曾某、巴某、刘某分别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来源:掇刀公安

责编: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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