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座谈会

04-12 11:4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2019年4月9日上午,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市召开,生态环境部生态执法局督察专员李天威一行六人到会指导工作。

湖北省域内长江、汉江、清江沿线的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等15个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生态环境部门及执法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和单位有关人员列席参加会议,会议由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蒋茂芳同志主持。

会上,蒋茂芳同志首先介绍我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水源地保护、“清废”行动、“三磷”专项行动等工作进展情况。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周广飞处长、宋华用副调研员进一步明确了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源地、清废、三磷等专项行动总体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湖北省15个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就辖区内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思路及打算作表态发言。

生态环境部环境执法局李天威督察专员指出,排污口整治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引领性工作,查清排污口是根本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的基础工作,也是压实各方治污责任的关键举措,各地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在排查范围上,要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原则,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同时按照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和省市两级责任划分、细化工作措施,拟定工作方案、压实责任落实,按照生态环境部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确保2020年底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万丽华副厅长强调,全省各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我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清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要按照“组织有力、方案可行、措施配套、保障到位”的要求,加强横向配合、上下协调,高标准完成我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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