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的判决、裁定视若无睹,最终导致小事变大,民事纠纷变成刑事案件。如此任性,自食苦果。4月12日,荆门东宝警方通过与襄阳警方开展网上合成作战,成功将这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案的任性“老赖”抓获归案。
一切还要从2015年说起。 2015年7月10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湖北一矿业有限公司与本地商人舒某的承包合用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由矿业公司的法人罗某赔偿舒某人民币190500元。2015年7月16日,罗某将矿业公司的办公楼、厂房以及相关设备以130万元的价格转让至襄阳市另一家矿业公司。但罗某却一直未兑现舒某的赔偿款,舒某多次上门讨要均未果。无奈之下,舒某于2017年7月16日向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19年2月28日,龙泉派出所三警区在接到由东宝公安分局层层转办至所的督办件后,于当日依法将罗某列为网上逃犯。期间,办案民警多次奔赴襄阳开展追捕工作。2019年4月12日,派出所三警区、襄阳警方再次联手对罗某的活动轨迹开展深度研判,得知罗某已秘密潜回至襄阳城区的家中。获悉消息后,三警区出动5名警力快速驱车赶赴襄阳,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通过蹲守布控,将罗某成功抓获,并于当晚将罗某押解回荆依法送荆门市看守所执行收押。
“躲得过就拖,躲不过就跑”是很多“老赖”的共同心理。在此,东宝警方警示那些心存侥幸者:“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院一旦作出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无论跑到天涯海角,终究逃不过恢恢法网,到头来既要还钱、又得坐牢,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彭曹可)
来源:荆门东宝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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