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 奋进新时代·荆楚风采丨东宝区石莲村:分股不分山 分利不分林

05-25 22:31  

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中,东宝区子陵铺镇石莲村以集体资产为要素,探索建立了“股份合作、公司运营、财务独立、按利分红、收益联动”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模式。

石莲村地处城郊,耕地面积1100亩,森林面积11300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6400亩。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石莲村对村集体所有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并对清理核实的资产向全体村民公示公开。

在全面摸清家底后,石莲村按照林权改革的利润分配办法,以时间节点,对村级成员资格、分红标准进行了严格界定,并成立了石莲村集体产权股份经济合作社,以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运行,石莲村林权股份制合作社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建立了“产权明晰、承包到户、集体管理”的经营体系。

东宝区子陵铺镇石莲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万德高:“村民的股我们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1983年之前的在我们村里居住的而且有第二轮承包的,他们是占股百分之百。1984年1月1号到2004年是占股百分之二十,2005年的1月1号到2008年林改的日期是9月30号为止村民在我们村种有农田的占股10%。”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石莲村结合村情发展没有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完全交给农户,而是在完成林权分配后,仍然坚持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并利用林地收益每年为村民分红,同时也成为村集体的主要资产。

东宝区子陵铺镇石莲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万德高:“作为我们石莲村的话,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城市后花园。如果是把林一分则分的话。老百姓要是想到利益的话就是砍山砍林毁林,那么就造成天然氧吧会受到破坏。其二如果是把林地分到每家每户的话他就是零星打理。所有的产业就不能做大也不能做强。

作为东宝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2017年,石莲村改革完成后,当年便实现了分红。

今年79岁的彭启贤老人,是石莲村2组村民,他告诉记者,最初搞林权制度改革,村里没有完全将林地所有权划归个人,不少人还曾经有意见、想不通,但是实践证明,村里的决策让他很满意。2017年,按照村里的分红标准,彭启贤全家九口人共计分红45000元,2018年分红36000元。

东宝区子陵铺镇石莲村村民  彭启贤:“分股不分山搞对了,一个不准个人乱砍乱伐,我们全村是生态林。不通过林业局批的话谁都不准砍,这就是村里把它管好了。”

村里的环境好了,游客也多了起来,这两年开办的农庄也多了起来,村民苏钊平就是其中的受益者。

东宝区子陵铺镇石莲村村民  苏钊平:“正如习主席说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确实映照了这个事。作为石莲村来说的话,现在目前从中的话,我们也带来了不少的收益。”

东宝区子陵铺镇石莲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万德高:“我们产业主要是从四个方面来做,第一个产业就是原生态的紫藤花。主要是绿色景观这一块;第二个产业就是森林康养;第三点的话就是依托我们现有的高山草甸,来做这个森林游乐园;第四点就是整合村庄所有的耕地,来打造一个一年四季的采摘园,通过这四个产业来振兴我们石莲的产权制度改革的项目发展。”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责编:苏克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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