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暴力阻碍违建拆除,打伤城管,刑拘!

07-02 10:35   云上荆门  

2019年3月11日,钟祥市城管局巡查大队工作人员靳某等人依法对位于钟祥市郢中镇某社区王某武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王某武的弟弟王某全和王某金采取暴力阻拦、威胁及辱骂的方式阻碍靳某等人依法执行职务,导致靳某颈部多处受伤。

案发后两人畏罪潜逃,均被市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大队先后多次前往在逃人员家中宣传法制工作,并敦促其亲属劝其自首。

随后,公安局民警多次前往在逃人员家中宣传法制工作,迫于强大的追逃压力,犯罪嫌疑人王某金、王某全于6月24日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金、王某全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刑法知识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钟祥市城管局

责编:怡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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