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过梳理,荆门市2019年上半年驾驶证被吊销人员有501人,其中9人被终身禁驾。
数据分析:
1、性别,有12名女性上榜,从全市数据来看,被吊销驾驶证的女性有12名,男性司机还是占据了“主力军”地位。
2、年龄分布,30-50岁人群占比最多,从数据上来看,驾驶证被吊销人员名单中年龄在30-50岁之间的人员占总比例的70%。年龄最大者66岁,最小者23岁。
3、吊销原因,与酒后驾驶息息相关
上半年全市驾驶证被吊销的501人中,有408人与酒驾有关,占比高达81%。
那么,有哪些情况驾驶证会被吊销呢?
吊销驾驶证的几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二)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案例:醉酒驾驶教练车
还载着学员的这位曾经的驾校教练2019年3月8日晚,某驾校教练和朋友还有学员一起在英皇国际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喝了四瓶啤酒的这位教练载着学员行至火车站门前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120mg/100ml。
这位教练最终因为醉酒后驾驶教练车,被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一定要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切忌!忘了领取驾驶证时的誓言
切忌!开车上路无视交规
切忌!不顾自己、他人的生命安全
来源:荆门交警
责编:怡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