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由京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起,以陈某某为首要份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实施诈骗、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专门向具有一定资产及偿还能力的非公有制企业法人民间放贷,口头约定高额利息,威胁、逼迫债务人将高额利息转换成本金借条,制造银行虚假资金流水,再起诉法院以民事判决书的形式对虚假借款及利息予以确认,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导致涉案企业破产倒闭,数百人下岗。
庭审现场
京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案件侦查方向、侦查策略提出意见,对证据的收集、辨别、排除、补充、固定以及对证据的适用转换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有效避免了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提高了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开庭前公诉人制作了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出庭预案、答辩提纲、公诉意见、PPT多媒体示证、参与多次庭前会议等多项开庭准备,保证庭审的质量。
庭审中,陈某某等多名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京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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