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荆门市交警支队和市运管局组织召开会议,向城区8家出租车企业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出租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处罚的通告》,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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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标准和要求,市交警支队和市运管局将建立联合处罚机制,加强对出租车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将以统一安装的出租车动态监控平台提供的视频监控资料为依据,对出租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使用电台聊天及向外抛撒物品等妨碍安全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市交警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非现场处罚。
会议要求城区8家出租车企业要迅速召开从业人员会议,确保将通告精神传达到每名驾驶员。从8月20日起,市运管局将对出租车动态监控平台中发现的驾驶员违法驾驶行为移交到市交警支队进行处罚,同时在出租车驾驶员诚信考核中予以计分,管理部门将充分发挥联合处罚机制作用,倒逼出租车驾驶员树立文明驾驶的良好意识。
通讯员:黄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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