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荆门市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实施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荆门市加快推进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加油站适应性改造工作,除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外,全市全覆盖销售车用乙醇汽油。
我国自2001年开始试点推广使用乙醇汽油,2005年,我省在武汉、襄阳、宜昌、黄石、荆门、随州、孝感、十堰、鄂州等9个市开展车用乙醇汽油推广试点工作。2014年后,由于生物燃料乙醇供应不足,我市退出了试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委印发《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国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全覆盖。
虽然汽车用乙醇汽油在燃烧值、动力性和耐腐蚀性上有一些不足,但使用乙醇汽油在环保等方面有较大优势:使用乙醇汽油可以替代部分石油,减少石油的对外依赖;相较于传统汽油,乙醇汽油尾气排放物中含有较少的碳氢化合物及PM2.5排放,能够减轻空气污染。此外,乙醇汽油辛烷值高,抗爆性好,能够适应较高的压缩比;含氧量高,所以燃烧特性好;乙醇具有清洁作用,使用乙醇汽油的车辆,油路比较清洁,发动机积碳较少。(荆门晚报记者戴永君 通讯员杨士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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