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荆门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今年,荆门中心城区已实现对城市新市民的住房保障全覆盖,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与城市居民一样,可以享受公租房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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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自2007年荆门住房保障工作启动之初,全市仅对最低收入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保障;2010年,在全省首次打破城乡户籍限制,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2017—2018年,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和环卫工人、青年教师、公交司机等纳入保障范围;2019年,根据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取消对双创人才、其他收入类无房家庭的收入财产限制,实现了对城市新市民的住房保障全覆盖。
荆门新市民申请公租房条件按政策规定,在荆门城区申请公租房,只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持)有居住证;
(2)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
其中(1)和(2)具备一项就可申请。
在推进住房保障扩面的同时,强化房源筹集,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自建、市场供给的农民工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政府主导建设农民工住房,2010年直接投资建设了李宁·凤凰苑公租房小区、康惠小区,两个小区共计建设公租房1223套,全部面向农民工分配入住。今后每年都筹集300套以上公租房主要面向农民工进行配租。同时,支持企业利用自用土地投资建设公租房,解决企业农民工住房问题;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配建保障房源力度,明确中心城区各新建商品房小区按照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租房。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
责编:怡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