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下月试行

12-11 15:31   云上荆门  

厨余物不仅数量庞大,还容易污染到本可回收的其他垃圾,一直以来为人们所头疼。

近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委获悉,《荆门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管理 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试行。

《办法》指出,将先对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食堂和大型餐饮企业实施上门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 湿垃圾将在后期逐步纳入管理。

《办法》所称的餐厨垃圾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 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 脂等。

《办法》规定,荆门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特许 经营,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运营,为餐厨垃圾运输车辆配备统一标识。未取得特约经营资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收运、处理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处理遵循“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应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单独收集、封闭储存;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每月要向属地城管部门如实上报餐厨垃圾产生的种类、数量,统一使用专用的标准容器收集餐厨垃圾,并保持收集容器的正常使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与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餐厨垃圾收运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备案。

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将实行全程监控并建立运营台账。根据 荆门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方案,将给每个专用垃圾桶装载芯片, 收运车辆加载读卡器,收运车辆加装GPS定位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城管部门将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市场 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商务部门等对相应环节进行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和投诉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若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食堂、餐饮企业不按照规定处理餐厨垃圾,除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外,还将追究食堂、餐饮企业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目前,中德原(荆门)静脉产业有限公司为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的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截至12月10日,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已签订120余家,收运餐厨垃圾近1200吨。

来源:荆门城管 荆门日报

责编:怡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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