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公告

12-15 22:10  

根据当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结合气象条件及区域空气质量变化,我市空气质量将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未来48小时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较为有利,空气质量逐步好转,经会商,达到《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解除预警条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2019年12月16日0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同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应急响应解除后严格落实日常抑尘、降尘、控尘措施,工业企业要严格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因松懈、麻痹思想导致空气污染指数发生反弹。解除预警后,持续做好以下管控措施:

1.住建部门要责令未达到“三个六”扬尘管控标准的建设工地,一律不准施工。

2.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机动车管理,对上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执法检查,严查冒黑烟或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机动车辆。

3.城管部门负责加大中心城区主次道路清洗、洒水、喷雾频次;加大柴油货车运输全覆盖检查频次;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整治。

4.交通部门负责加大环城公路及以外国省干线公路清扫洒水频次,做好大货车超限超载整治工作。

5.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大对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在确保企业达标排放的条件下,通过错峰生产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6.气象部门负责做好空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分析,适时开展人工增雨。

各地方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职责,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2月15日

来源: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责编:怡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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