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勇阳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庭审

12-24 17:22  

近日,京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勇阳等7人涉嫌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故意伤害、妨害公务四个罪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开庭审理。为更好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职能,该院特邀了四名人民监督员全程观摩庭审活动。

庭审中

公诉人指控,2015年7月份,袁勇阳组织包括本案中7名被告人在内的25名股东成立了砂场,在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大富水河罗店镇袁河河段、上周河河段大肆非法采砂,牟取暴利,欺压残害当地百姓,形成以被告人袁勇阳为组织领导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强占国家资源,大肆非法采砂,攫取暴利,涉案金额392余万元,致使大富水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此外,该犯罪集团还组织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故意伤害他人、殴打他人、妨害公务等行为,产生恶劣影响,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本次庭审持续了近3小时,公诉人在法庭调查阶段围绕上述四个罪名,紧扣案件事实情况,对被告人进行逐一讯问;

在随后的举证质证阶段,对相关证据进行当庭质证;

法庭辩论阶段,就各项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案件情况全面阐述公诉意见。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充分发表了意见。

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均表示认罪悔罪,并愿意承担因破坏生态环境而产生的生态修复赔偿金171万元。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庭审现场,公诉人指控有据,辩论有力,充分展现出了应有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态度,值得肯定!同时,通过观摩这次庭审,更直观地了解庭审活动,同时体现出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的政治站位和重要作用。”

观摩庭审后,人民监督员荣秀华(右)说到,京山市检察院组织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是落实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减少监督盲区的举措之一,体现了司法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人民监督工作向纵深延伸,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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