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利用微信群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赌博,仍帮助介绍上线庄家并提供赌博网站、网址及登录账号,同时还为上线、下线收取赌资。近日,沙洋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这起涉赌案,一男子与开设赌场者属共同犯罪,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举报,牵出微信赌博网络
时间追溯到2018年3月29日,一男子到沙洋县公安局沙洋水陆派出所报警,称在一个微信群里被骗数十万元。当地警方立案侦查,发现报警人所说的“网络诈骗”原是一赌博网站。经过缜密侦查,最终锁定两名广东普宁籍男子为“操盘手”,遂依法对两人办理刑拘手续并在网上列为在逃人员。
两男子发现上了警方“黑名单”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迫于法律威严,于2018年11月29日到广东一派出所投案自首。之后,被移交至沙洋县公安局查办。
经查,两人曾参与他人组织的网上“重庆时时彩”赌博活动并输了钱,懊恼之余并未就此罢手,而是动起开设赌场的歪脑筋。
2018年3月,两人请人帮忙找网上“重庆时时彩”的赌博庄家,由他们建立微信群后拉人进群赌博,把赌客下注的赌资转给庄家以赚取“返水钱”。经中间人联系到一个赌博庄家后,两人获得了用于下注的赌博网址、网站账号、庄家的银行账号。
两人建立了“金冠时时彩”等名称的微信群,再通过购买机器人微信号进群、拉人进微信群等方式组织赌博,每天在微信群里发布赌博的投注规则、玩法等信息,利用机器人微信号和请人充当玩家造成大家都在购买的火爆假象,吸引群里的参赌人员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等方式投注。为吸引更多赌客参与,两人会给赌客发微信红包并提供下注参考。
今年9月5日,沙洋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人以营利为目的,建立微信群,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组织赌博活动,接受他人投注,并利用互联网传输赌博数据,涉案金额378万余元,情节严重,两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各处罚金17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牵线,自己沦为同案犯
吴某今年26岁,广东普宁人,初中文化,系无业人员,他在此次微信赌博网络中扮演的是牵线和中间人的角色。
2018年3月,上述两名广东男子找到同为当地人的吴某,让他帮忙找网上“重庆时时彩”的赌博庄家,由两人建立微信群后拉人进群赌博,把赌客下注的赌资转给庄家以赚取“返水钱”。
后来,吴某联系上线,弄到下注的赌博网址、网站账号、庄家的银行卡号,并给了下线的两名广东男子。2018年3月至4月,两名广东男子拉人入微信赌博群下注赌博,并把收取的部分赌资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转给吴某。吴某则将赌资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方式转给上线账户。另外,吴某还接收上线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来赔付给两名广东男子的赌资。
2019年5月11日,民警在广东普宁一奶茶店抓获吴某。沙洋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9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吴某渉赌案。
一审法院认为,吴某明知他人利用微信群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赌博,仍帮助介绍上线庄家并提供赌博网站、网址及登录账号,同时为上线和两名广东男子收取赌资85万余元,情节严重。吴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吴某的罪名成立,属共同犯罪。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吴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减轻处罚。考虑广东省普宁市司法局出具同意吴某社区矫正的意见,一审法院依法判决吴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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