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移动支付技术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相比现金支付,移动支付更加便捷、高效。而微信支付、支付宝作为当今拥有庞大用户群体的支付手段,逐渐成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进行消费、结算的首选。不过,移动支付虽然方便,但是如果手机丢失或者被盗就会存在安全风险。近日记者从荆门市公安局海慧警务站了解到一起盗窃手机盗刷微信钱包案件,那么嫌疑人是怎么盗走别人微信里的钱呢?
案件回顾:
2019年12月20日凌晨四点,市民李先生在位于荆门市工商街某网吧上网时,放在桌上的手机突然发现不见了。由于购买的手机并不值钱,自己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也没有多少钱,当时李先生就并没有太在意。一直等到三天后,李先生才去营业厅进行手机卡挂失补办。可是,当新手机登录微信时,李先生顿时傻了眼,原来自己微信钱包内的1500元余额已被人转走。这时的李先生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在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调取案发现场视频监控,几经摸排走访,很快就确定了夏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12月31日,民警刘光兵与辅警文冲、肖鹏将嫌疑人夏某在某网吧内抓获归案。经突击审讯,夏某交代了盗窃手机并盗刷微信钱包的事实。
据悉,犯罪嫌疑人夏某是河北邢台人,29岁,无业,来荆门是为了找女朋友玩。因手中无钱,无力支付在荆门的住宿费用,便动起来歪脑筋。案发当天,犯罪嫌疑人夏某正在城区的某网吧内上网,趁后半夜同在该网吧上网的李某疲困睡觉时,伺机盗窃走了李某的手机。在盗取得手后,由于李某设置的屏保密码过于简单。夏某很快就试出密码。更让夏某“惊喜”的是通过李某的手机相册,找到了李某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通过微信支付密码重置,夏某分四次共转走了微信钱包里的1500元钱。目前,夏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案件分析:
通过盗窃手机,破解密码。利用移动支付实施的侵财类犯罪,近年来屡见不鲜。此类案件的作案手法大致有冒用型和注册绑定型两种,冒用型即行为人直接冒用被害人名义登录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实施侵财行为。注册绑定型主要指作案人注册或者利用第三方支付账号绑定被害人银行卡号并进而侵犯银行卡内资金。
从目前办理案件来看,嫌疑人大都属于初犯、偶犯,往往反侦察能力较弱,直接将被害人的资金转移至自己用户名的支付平台。但也存采用在QQ群发布虚假刷单信息等方式,发布虚假支付宝、微信付款二维码,从而盗刷被害人钱款的方式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相结合从网络借贷平台套现的犯罪。
民警提醒:
在电子支付日益便捷的今天,要不断加强个人账号密码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即使自己的账号里没有钱,也可能被人通过“花呗”、“借呗”等网贷平台进行消费。要尽量避免免密支付,在加设密码时,可以通过数字、分隔符号、字母大小写等方式来强化密码的安全度。
在平时要养成经常更改密码的习惯,尤其是在遗失手机后,要第一时间到运营商挂失手机号,解除各类APP账号的绑定。一旦发现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金额被盗刷,要及时联系银行等机构申请冻结。同时,要立即报警。
在生活中,做到不贪图蝇头小利,针对扫码关注送礼品、扫码刷单赚佣金等行为提高警惕性,正确认识官方认证的正规的互联网支付平台或非法链接,以防止银行卡信息、账户支付信息被犯罪分子窃取而盗划资金
通讯员:吴烁硕
责编:怡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