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热线》抗疫连线:荆门市医疗保障局取消月定额限制,慢性病用药可一次性购买!

03-19 09:55   云上荆门  

荆门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郭后华


荆门市医疗保障局致全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更好保障参保人员身体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医疗保障政策采取特殊报销规定,经办服务业务实行延长时限、网上受理、代为办理、电话预约等方式开展,敬请大家相互转告。

一、采取特殊报销政策。医保费缴至2019年12月31日,因疫情防控未能及时缴费,导致不能正常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无论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其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备案,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疫情结束30日内,按规定补齐应缴医保费。

达到退休年龄且符合不再缴费条件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请备案,自电话备案当月起享受相关待遇,疫情结束30日内补交相关材料。

二、延长城乡居民缴费。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和长护保险费集中征缴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2月底延长至疫情结束60日内。鼓励城乡居民居民通过“湖北税务”APP,在网上办理续保缴费手续。新参保人员可以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参保手续,再通过“湖北税务”APP缴费。

三、方便特殊病人购药。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员,不再办理待遇资格认定备案手续,需要变更定点购药机构的,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变更手续。

四、延长慢性病申报受理。特殊慢性病申报受理截止时间,由2020年2月底延长至疫情结束30日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血友病、苯丙酮尿症、肺结核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6个常年申报的特殊慢性病种,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代为受理,并通过QQ群、微信网上传递办理。

五、简化转诊转院和急诊。因病需转辖区外住院治疗的,由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意见,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备案后,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异地急诊住院的,直接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备案,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六、代为办理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通过电话告知转移地经办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由所属医保经办机构代为邮寄。

七、网上受理异地居住备案。参保人员登录荆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荆门市异地就医备案表》,由本人填写签字后,随同所需资料,通过电话、邮箱、微信等向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八、生育医疗费用直接报销。女性参保人员分娩或妊娠流(引)产时,由医院向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医院前台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九、电话办理长护住院。享受长护保险待遇的人员需住院治疗时,向泰康公司电话登记,办理长护保险待遇退出手续;参保人出院后,再通过电话,向泰康公司申请恢复长护保险待遇。

根据疫情防控变化,我们将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在此我们倡议:特殊时期,请您采用“网上办、电话代办、缓办”方式,实现不见面办事,努力减少病毒传染的机会,为抗击疫情贡献一份力量。

补充公告:

疫情期间,荆门医保慢性病补助患者可一次性购买慢性病药

荆门市医疗保障局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享受医保慢性病补助患者,2月至4月慢性病用药可一次性购买,取消月定额限制,还可电话变更定点购药机构,滞留外地人员先垫付后凭发票和明细报销。具体登陆荆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责编: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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