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各自家中,法官在法庭,多地连线、异地同频。3月19日上午,荆门中院通过远程视频,“云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这是荆门中院首次利用法院智慧云系统开展线上庭审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为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荆门中院借力近年来推进的信息化建设,探索“云开庭”模式,实现疫情防控和庭审两不误。
“我已经校对笔录并完成了签名。”“好的,系统已经回传你的签名,现在你可以退庭了,也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的支持。”3月19日上午9点34分,伴随着法官姜勇手中的法槌落下,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结束互联网在线庭审。“没想到半个小时就完成了本次开庭,更没想到在家里就可以参加庭审。太感谢你们了!”因疫情受困沙洋县十里铺镇家中的当事人熊某,对这种便捷的庭审方式大加赞赏,直呼“没想到”。
“对符合在线庭审条件的案件,我们充分告知当事人在线诉讼的相关权利义务,并征得当事人意见。”
“云开庭”如何保障办案质量?司法会不会因为上线而影响公平公正?面对记者的疑问,姜勇介绍说,“‘云开庭’与传统审案无差别,庭前准备精细化、庭审程序规范化,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各自意见,书记员会同步进行庭审记录,庭审质量并不会因上线而降标准、打折扣。”
“特殊时期推行“云开庭”,既是人民法院有效落实疫情联防联控的要求,也是法院在关键时期坚守司法作出的优先选择。疫情期间,对所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在线庭审,做到庭前准备精细化、在线庭审常态化、庭审程序规范化、优质高效抓结案、快速安全解民忧。”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熊俊华表示,“‘云开庭’打破了地域空间限制,让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活动,极大便利了当事人,节约其诉讼成本。且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其便民、经济、高效和公正的特点更为明显。”
“第二天,这起案件的判决书便已经用印邮寄,效率一点不低于实地庭审。虽然这是我院开展‘云审判’审理的第一件案件,但其高效和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今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将大量开启‘云审判’模式,充分发挥智慧法院的优势。”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姜勇介绍说。
来源: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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