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隐瞒事故,淘宝网构成欺诈…这些骗局,你了解吗 ?

04-13 10:43   云上荆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过去一月后,湖北省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度消费维权案例。

这批案例涉及食品生产、儿童早教、网购、汽车、家电售后、美容美发等领域。下为全文:

案例一:杨某某生产掺假掺杂芝麻油销往餐饮单位加工食品

2019年6月17日,荆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核查,在杨某某租住地现场查获掺假芝麻香油30kg、大豆油40kg、棉籽油25kg、芝麻油80kg、芝麻香精16瓶(500克/瓶)、非法加工用的空塑料桶和矿泉水瓶等物品,依法予以扣押。经查,杨某某在荆门城区用大豆油、棉籽油、芝麻油添加食用芝麻香精的方法进行勾兑,用塑料壶或回收的矿泉水瓶分装后冒充芝麻油,以每斤5-15元价格销售给城区部分餐饮单位用于加工食品。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关于禁止生产掺假掺杂食品的规定,荆门市市场监管局没收扣押的掺假芝麻油及用于非法加工掺假芝麻油的原料、包装用品,对杨某某予以罚款10万元。

案例二:男童荡秋千摔下受伤 两级法院判早教馆担责

荆门市中心城区一男童在荆门城区某早教馆玩耍秋千,由于座椅前挡板掉落,男童从秋千摔下,造成面部裂伤、上颌骨骨折,住院治疗8天后,又7次前往武汉治疗。双方就赔付款协商无果,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受伤男童受伤后共发生医疗费等25533元,判决由早教馆赔偿。早教馆认为男童监护人摇晃秋千幅度过大,也应承担部分责任。2019年11月,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涉案秋千摆动幅度未超出常态范围,且早教馆亦未对摆动幅度进行提示,不能认为男童监护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三:淘宝网卖家构成欺诈 退款并按3倍赔偿

荆门城区杨女士在淘宝网交易平台花 8500 元购买王某出售的二手“阿玛尼”挎包,收货后发现包上锁扣螺丝松动掉落,无法正常使用,邮寄至香港专柜维修,被告知该包非正品,提出退货被拒。杨女士向东宝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王某退还货款,并赔偿3倍损失。庭审中,王某辩称自己不是经营者。法院认为王某在二手交易平台出售二手包的行为属于经营行为,应认定为经营者,判决被告退还原告货款8500元,并赔偿原告3倍货款25500元,承担鉴定费2000元及商品退回运费。

案例四:洗衣机抖动倒地造成损失 消费者获赔5.3万元

荆门城区廖先生投诉称,其以3000元购买的海信牌洗衣机,经常出现剧烈抖动,多次报修但售后均表示没有问题。但这天该洗衣机在运转中因抖动倒地,水管断裂造成地板、墙面和家具遭受浸泡,损失6万元,交涉后未获解决。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调查,认定廖先生受损财产包括墙纸、踢脚线、木门、两组衣柜、酒柜、鞋柜、床、电视背景墙等。但被投诉方认为保险公司核损仅为2.7万元,只同意按此额度赔偿。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保险公司财产核损只涉及财产和部分材料,对于恢复原状的拆除和装修费用未能包含,累计损失应为5.3万元。经调解,商家退回廖先生洗衣机款3000元,另赔偿损失5.3万元。

案例五:货车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 拖车公司多收近五成费用

2019年8月6日,襄阳市南漳县许某某所驾驶运送快递大型货车,在襄荆高速公路1647公里处出现故障,联系荆门某道路清障施救公司到现场拖车,拖车路线从事发地到荆门北站附近物流港,全程约35公里,收费2000元,许某某认为不合理,拨打12315投诉。该公司辩称,此收费有省物价局和省交通运输厅文件依据。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指出,公路清障施救必须严格遵守物价法规,明码标价。按照该施救项目和收费标准,清障拖车公司本次收取施救费最高不得超过1400元。经调解,该公司退还多收费用。

案例六:武汉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拒退履约保证金

荆门市消费者郭先生于2016年3月15日在武汉购买一辆凯迪拉克牌汽车,并在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办理分期贷款业务。三年里,郭某某按约定正常还款,但投资担保公司拒退27000元履约保证金,理由是郭某未按约定将钱款交由该公司代理续保相关险种。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调查认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虽与郭某某有相关约定,但该约定属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强制购买续保险种,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同时该公司使用格式条款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民事责任等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经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协调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解,该公司向郭某某全额退回扣留的履约保证金。

案例七:4S店隐瞒事故记录 退车款12万元并再付36万元

荆门城区陈先生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12万元购买一辆二手丰田汽车,次日发现该车有遭受追尾、翻车等重大事故痕迹,要求退车,但销售公司以该车交易属员工个人行为为由予以拒绝。某部门受理后历时两个月调查,结论为“不能认定该车交易为公司行为”,陈先生转向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在取得大量证据后,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锁定该车销售方即为该销售公司,且其工作人员在该车销售过程中没有向陈先生告知真实信息,应承担责任。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陈先生将该车退回销售公司,销售公司退回车款12万元,另向陈先生支付36万元。

案例八:贷款公司与车主发生争议 经调解撤销起诉

荆门市10名消费者购买品牌汽车,与省外某贷款公司签订贷款协议,之后发生争议,该公司通过当地法院对10名消费者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对消费者贷款、买车、购房、子女上学等采取消费限制,个人声誉也受到重大损害。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查清事实后,与该公司多次交涉无果,遂通过媒体在全国范围曝光,引发社会各界声讨。在舆论压力下,该公司接受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调解意见,与消费者逐一达成和解,消费限制和加收的所谓违约金全部取消。

案例九:美发烫伤头皮致脱发 女顾客获赔16000元

2019年1月21日,荆门城区鲁女士在某美发店花费800元接受美发服务,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头部烫伤,且头顶一块头发脱落。经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调查并协商:由店方出资,鲁女士前往武汉做进一步检查。检查结果为,脱落头发半年内难以长出,后期还需进行植皮、植发手术。鲁女士要求店方支付后期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抚慰金31260元。店方认为,鲁女士被烫伤后,店方多次要求为她进行护理,但不予配合,导致伤情加重,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经再三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店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鲁女士一次性赔偿包括后期治疗费用在内的一切费用16000元。

案例十:电视机一修再修 扣除折旧退货

荆门城区周先生在卖场购买一台LG电视机。2018年5月该机出现黑屏,经返修恢复,但2019年1月再次出现故障,两个月维修仍无结果。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后,售后方才表示该电视机已维修完毕,随后送到周先生家中。但十天后周先生又称电视台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经调查,该品牌电视机售后业务对外承包,对售后难以管控,周先生一直要求换屏,而此款电视机的原装屏在国外,售后难以调到货源。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对该电视机扣除500元折旧费后作退货处理。

来源:云上荆门综合荆门消费网

编辑:刘哲

审核:郑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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